標 題: | 「線上聲明、電子產權憑證、抵押權線上申辦 通通報你知」有獎徵答網站活動 |
發布日期: | 2024-11-14 |
類 別: | 活 |
內 容: |
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自113年11月15日起至11月30日止舉辦「線上聲明、電子產權憑證、抵押權線上申辦 通通報你知」網站有獎徵答活動!民眾只要至該所網站進入活動頁面參與活動,將抽出30名參與活動且完整答對之幸運兒,致贈神秘小禮物1份,歡迎大家共襄盛舉。 經常有民眾詢問,如果申請不動產過戶登記,當事人無法親自到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,也未曾在戶政事務所辦理過印鑑登記,還能有什麼樣的替代措施?其實,透過內政部地政司「數位櫃臺」網站中的「線上聲明」可取代常見之印鑑證明。當事人只要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於「數位櫃臺」登錄本人相關聲明資訊表明真意,並經地政士或律師等專業代理人核對後,於登記申請書填載聲明序號即可,且使用「線上聲明」,登記申請案內的各項書表文件所蓋印章,僅需全案一致,不限於印鑑章。 為了證明自己是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,除了拿出紙本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證明外,還有其他方式嗎?板橋地政事務所表示,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,能持自然人或工商憑證登入「電子產權憑證系統」入口網,線上產製電子產權憑證及驗證碼,除不包含地所關防及主任章外,內容與紙本權狀相同,第三人可直接掃QRcode或至該系統查驗專區輸入驗證碼,查驗這份電子產權憑證真偽,不用擔心將權狀帶出門有遺失的風險,線上即可免費快速查驗,不受空間及時間限制。 又內政部地政司「抵押權線上申辦」自113年11月1日起試營運,適用金融機構之抵押權設定、變更及塗銷登記,系統線上申請抵押權設定及變更登記,應由地政士或律師代理網路申請;抵押權塗銷(限全部塗銷)登記,除地政士或律師代理申請外,亦得由權利人(不動產所有權人、債務人)或登記名義人(金融機構)單獨申請。 板橋地政事務所希望透過趣味的網路活動有獎徵答方式,將最新的數位便民服務傳達給大家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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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日期:2015-06-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