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 題: | 誰家遺產忘了辦? 地所行動出隊教您怎麼辦 |
發布日期: | 2025-03-27 |
類 別: | 公 |
內 容: |
新北市114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,4月1日起將由各地政事務所公告至6月30日止,統計今年度公告被繼承人計2,299人、土地11,617筆、建物計983棟,依114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,這些未辦繼承土地的總價值高達228億餘元,其中光是板橋區就占了37.2億元,而單筆價值最高的就位於新板特區精華商業地段,為面積約119坪、價值6.7億元的土地。 新北市地政局地籍科科長王珮榕表示,為了協助民眾儘速辦理繼承登記,3月至6月期間,地政局所屬地所規劃行動專車及行動服務隊,直進各地的宮廟、市場及活動中心進行繼承登記宣導及諮詢服務,並配合清明節掃墓祭祖的習俗,這段時間將到新店四十分公墓、新莊生命紀念館、金寶山景觀墓園、汐止第一公墓等地加強宣導。 王珮榕指出,依據《土地法》第73條之1規定,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,經公告3個月但繼承人仍未申請,由直轄市、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,逾期仍未辦理所有權移轉者,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,所得價款保存10年,若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。此外,《民法》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,同性婚姻配偶間準用《民法》繼承編規定,也有相互繼承的權利,若因繼承人人數眾多難以會同或協議辦理繼承登記,可由其中一人以上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,以避免不動產列冊管理期滿被標售,呼籲繼承人別讓權利睡著了,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確保自身財產權益。 相關公告資訊將張貼於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,以及土地所在地、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和里辦公處,申辦繼承登記流程及應備文件,也可利用新北市地政局網站("誰家遺產忘了辦? 地所行動出隊教您怎麼辦(相關連結)")查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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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日期:2015-06-27